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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受害者

糟糕的事不要干噗噗的事,至少噗噗不要被波及,我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所以我真的把牠带回家了。

        老爸老妈照例在吵架。

        小时候我总觉得大人吵架本没有理由,大人会为了吵架而吵架。长大了一点以后,我是听出了些许可能是理由的理由,但是还是看不出必要。大人的确是为了吵架而吵架的。

        我以为老爸老妈专心吵架,或许会忽略家里多了一隻狗,但是很显然我想太多了,老妈和老爸吵不够,把矛转到我上来,噗噗被吵闹声吓到,跑出了家门。

        我本来希望至少能保护一个比我悲惨千百倍的生物,噗噗跑走,瞬间让我有种被冷水泼醒的感觉。

        乱象,蔓延的范围比我想像中广太多了,自己的力量却又比想像中小太多。

        我应该伤心的,但是把噗噗放入我整个生活背景来看的话,他激起的涟漪其实还不够我皱个眉

        我麻痺了,而就算噗噗和我之间有一点特别的回忆,我还是选择继续麻痺,要不然能怎样?

        郭元彬以为我是个有爱心的女孩,他完全看错了,当他来问我噗噗的近况时,我很反感,随便掰了几句打发他。他以为噗噗在我这种人的照顾下会过幸福的日子,他完全是在幻想。

        我一向讨厌那种活在童话气氛里的人,女的也就算了,郭元彬是个男人耶,他有天真的资格吗?

        我从国中就知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不过我懒得在口上解释为什么我讨厌他、为什么我希望他离我远一点,所以后来我乾脆用行动告诉他。

        某一天放学时间,正想拿食物给我,要我拿回家餵给噗噗吃的郭元彬(当然旁边跟着新生帅哥陈伯昱),在新栋大楼最高层的楼梯间,撞见我和一个男生状似亲密。

        说是状似亲密,其实就是在接吻,不过那个人手正在摸我哪里我不太记得。

        我不像郭元彬那么清纯圣洁,国中时就偷拿父母的保险套,男友一个换过一个了。

        当我还清纯圣洁的时候,不知哪个骗子告诉我,爱是彼此相爱的男女才会的事。而我得到的结论就是:那我父母应该不,因为他们恨彼此。

        必须澄清的是,如果两个人平常吵吵闹闹,但是还保有对彼此的好感,这我是看得出来的,比如说,我很早就知陈伯昱对郭元彬爱在心里口难开,但我父母的情况并不是如此。

        眼神是不会骗人的,至少不会永远骗人,我爸和我妈没有互动时,那种看对方厌恶到了极点的表情,一辈子都会折磨我。知自己的爸妈不相爱,自己不是以爱为前提出生的,这其实很痛苦。

        不过虽然如此,他们却爱。

        我发现这件事以后,爱对我来说就是种污秽的行为,只是用来自我毁灭罢了。不过我知养小孩有多辛苦,所以很注重避孕措施。

        总之,郭元彬看到了,陈伯昱当然也看到了。

        「你想干嘛?」我发现他们以后,很不客气地对元彬说。

        知自己打扰到别人,元彬很快递出那袋食物,说:「给小狗。」

        我觉得很不耐烦,也受够了跟他继续有交集,于是我说出了我最不想透的事:「牠早就不见了!」

        先是被接吻镜吓到,这下元彬又被这个讯息吓到了。「怎么会……」

        「我带牠回家那天牠就不见了,这样你满意了吧?可以了吧?」

        元彬最大的缺点就是总在脑子里建构理想世界,而且喜欢把外面这个世界当成他的理想世界,所以每次他遇到现实被揭发的场合都会手足无措。

        在那之后元彬非常消沉,除了担心他的小吉我的噗噗的下落以外,他很难适应活生生的接吻画面带给他的衝击,还有,虽然不关他的事,他还是很疑惑我为什么会那么随便。

        深夜和伯昱一起摊在沙发上看转成无声的电视时,元彬说:「妤凡应该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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