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采取措施减少伤害。对于这样的行为,应当定
为遗弃。
这个案子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办过的一个故意杀人案……”说到此
,孟广达停住了,摸出一
烟点燃,深深的
了一口,眼神复杂起来。
第1022章 这种误会
好!
“当年,我曾办过一个案子,被害人是个三岁多的盲童,患有先天
心脏病,他父亲将他带到河边后偷偷跑开了,导致盲童在摸索中掉入河内淹死,而在他坠河之时,他父亲就站在不远
的岸边看着……
被告人告诉我,当时他看到孩子在河水中挣扎,听到孩子喊‘爸爸,救命!’,心碎的跟玻璃渣子似的。
他把嘴
咬掉了一块肉,眼泪
成了河,但是他仍然没有动,他已经借了所有能借的钱,实在没办法了。”孟广达深
一口香烟,然后用力将香烟撵灭在玻璃烟灰缸内,整理了下情绪。
“从法律上讲,他主观上应当预见到盲童有掉入河中淹死的可能
,但其却不
不顾,可以认定其主观上有放任甚至追求盲童死亡的故意,那个案子最后法院就是以故意杀人罪判的。
综上,区分遗弃罪与以遗弃方式的故意杀人罪的关键点在于:被告人实施遗弃行为时,是否考虑并给予了被害人获得救助的机会。如果是,则可以遗弃罪定罪;否则,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来定罪。
本案中,被告人池云发、祁仁霞获悉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女儿
患重病,不仅不予救治,反而狠心抛弃,先是遗弃在医院附近的田地里,因担心过路行人发现并施救,又将女儿带至山林中予以遗弃。由此可见,二被告人不愿意让女儿获救、希望女儿死亡的主观故意十分明显。
因此,我认为本案应以故意杀人罪定
。由于二被告人的女儿被群众及时发现救回,二被告人系故意杀人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
罚。
如果归案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好,
有悔罪表现,法院是可以对二被告人依法减轻
罚的。”孟广达说的很细致。
耿震边听边记,其他团队的律师可不会把案子分析的这么透彻,总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即便讨论案情也只会轻描淡写的说几句,没人愿意浪费这么多时间和脑细胞讨论别人的案子。
之所以孟广达会这样
是因为之前方轶就是这么
的,周五例会讨论案子时也是这么要求的,后来时间一长团队里的律师自然有样学样,慢慢律师们就形成了习惯。
团队里的这种习惯对于年轻律师的成长非常有好
,所以方轶团队的律师专业能力才会那么强。这都是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的。
“嗯,我明白了。谢谢孟律师。”耿震回味着孟广达刚才的解释。
“如果不嫌弃,就叫达哥吧,大家都这么叫我,都是一个团队的,叫孟律师显得生分。”孟广达微笑
。
……
周三时,方轶正忙着看所里新发的文件,宋辉一脸微笑的走了进来。
“方律师,上次咱们讨论的那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子,最高院那边有结果了。”宋辉晃了晃手中的ems快件。
“哦?!怎么判的?”方轶好奇的看向他,想验证下团队讨论的结果是否正确。
“最高院采纳了咱们的辩护意见,鉴于被告人巩达系为自杀而实施犯罪行为,主观上属间接故意,
据案件的
情况,最高院认为对巩达可不判
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