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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第140节

        他过目不忘,匆匆看一眼散开的日记本,就差不多知了上面的内容。他觉得,这个女孩应该和故事大王很有共同话题。

        叶笙:“他不在这里,那他在哪里?”

        叶笙走到书店门前,看向书店的老板,面无表情问:“老板你好,我是小七妈妈的朋友。我找小七,你知小七现在住在那里吗?”

        叶笙把照片放回去,没有说话。不知后面故事大王有没有继续和她联系,拥有这样一

        老板惊讶:“这事你都知啊。哦,我想起来了,我好像把信就丢在那个箱子里了。”

        如果他对故事大王一无所知,来这里,只有死路一条。迎接他的是规则之下,无休无止的高阶异端,是永远出不去的血色地狱。

        叶笙走在这里,往书店走,一步一步,好似穿过时光的水纹,来到了曾经。

        老板:“小七进城打工去了。”

        叶笙拿起一张照片看了下。

        老板起,往书店楼上走。叶笙选择在下面等他,时光书店旁边就是间饭店,大早上各种颠勺声、吵闹声,伴随油烟味一路飘来。清晨微凉的光落在书柜上,风中好像有灰尘浮动。叶笙转过,在春天似有若无的花香中,看着这座一百年前静谧清冷的书店。

        叶笙把这张照片放进去。

        叶笙半垂下眼睫,遮掩住戾气:“你知他城里的住址吗?”

        叶笙沉默片刻,:“小七他留在你这里的箱子还在吗?”

        老板思索了会儿:“他给我寄过一次信,信上有他的住址,我找找啊。”

        老板唏嘘:“你找小七啊,哦,小七不在这里。”

        要不是叶笙长得好看,不像个坏人,老板早就报警了。

        叶笙言简意赅:“小七。”

        第103章  怪诞都市(三)

了。

        白天这个世界是不允许有鲜血出现的,所以叶笙角、脸上、衬衣下摆的血迹都被春风得一干二净,但他依旧看起来不好相。少年形高挑,肤苍白,衬得一双琉璃眼眸冷漠到极致。冷冷视下时,让人觉得一把寒刀抵在咙口,锋芒刺骨。比起“小七妈妈的朋友”,更像是“小七妈妈的仇人”。

        这是一百年前的清平镇。白墙黑瓦,青石路,叫买的糖葫芦声传遍小巷,大早上的餐馆就开始营业了。他旁边有几个小孩子背着书包,啃着包子,你推我往去上学。

        老板动作利索,很快抱着一个小纸盒子下来。“程小七说他把东西存在我这里,以后会过来取,你要是去找他的话,顺便把东西也给他送过去吧。”

        老板穿着件老年汗衫,瘦得跟竹竿一样,看到他,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掉下来,他手忙脚乱扶住往下掉的眼镜,“你找谁?!”

        女孩长得很可爱。照片有点旧了,大概是她五六岁的时候拍的。发扎成两个小辫子,背景是乡间田野,女孩抱着树,朝镜笑得看不见眼。

        因为她的日记也是瞎写的,上半段写日记:写自己在乡下养的大黄狗,写自己去山上采野蕨菜的经历,写自己摔田里了好痛。

        下半段就开始天行空写故事了。小孩子看动画片总是会有一种很奇妙的代入感。那段时间她刚好看了动画片讲一群树上的灵,于是故事里她摇一变,成了树上最好看的灵,她还给自己取名叫“天使仙子”。幼稚到可笑,可透过文字,那个古灵怪的女孩好似活了过来。

        纸盒子不大不小,就跟苏婉落说的一样,装得都是一些信件,日记,照片,光盘磁带之类的文字影像。里面除去信件是妈妈一年一次寄过来的生日祝福,其他都是一个女孩子搬家时寄错的。翻到底,还有女孩寄来的不少玩:弹珠,毽子,卡纸,木偶人。

        叶笙摇:“不用,他的东西,他自己会来取的。”

        小嘴讲故事在说《都市夜行者》时,提过故事大王的名字,就叫小七。叶笙之前在医院和苏婉落聊天,也知了故事大王小时候的一些事:故事大王的爸爸是个酒鬼赌徒,妈妈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了。

        白天这个世界非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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