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那一
书的名字,会叫
《若若入侵地球》吧。
ok,本书到此华丽地太监……我是说华丽地全本了,大家共同期待后面的续集吧……看到那个胖胖的、懒洋洋的,喜欢装可爱诱骗无知萝莉的
子,大家一起鄙视他,对他说——我代表萝莉鄙视你……
外传
在地球上的琴子写给不知
在哪的兰度的信
我是琴儿,的确我就是琴儿,聪明调
的小兰度总喜欢叫我琴儿姐姐。
每当被朋友叫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总会想起那个聪明的小糊涂虫,他消失了,找不到了。
怎样消失的?谁也不知
,警察的猎犬嗅出最后他所出现的地方是考古研究室,而事实也是如此,大家再也没有看见过他。他像是在这个世界蒸发了般,又像是现代转世小说一样透过某个时间隧
被卷入了某个不为人知的领域又或者进入了他所喜爱的游戏般一样的世界?不过有一点我很肯定,依照小兰度的
脑,他只要还活着就能很开心很顺利的活着。
那段日子总是想着小兰度如果回来,我不会再严格于他的考试一定非拿第一,还想着一定给他
喜欢吃的煲仔鱼
。可是即使我都那样暗地发誓,他还是没有回来。
时间长了,我就感觉无聊了起来,想小兰度虽然成了习惯,有时候习惯也会显得很让人无聊,但是与其说是无聊,还不如称之为“无奈”。为了不让这样的感觉冲击我弱弱的大脑,于是琴儿我就又跑回学校学本领了。
琴儿在学校很少爱说话,每天有半个小时的练字的习惯,宿舍的小姑娘们总笑着说还不如多点时间去逛街。可是琴儿不太喜欢,天天逛总也没有意思,
任何事情总是有原因吧,逛街也得有个原因,你想你就去,你喜欢你就去,你不想你就不去,你不喜欢也就不去,这个就是很自然的表达方式和
现方式,简单又直接。
有次在
场练球到很晚,琴儿不小心拣到了一只被丢的兔子,于是小兔子就和琴儿过了。琴儿给兔子起名叫欢欢,而欢欢随后成了琴儿在学校生活唯一记忆深
的印象。照顾欢欢的生活起居很规律没有对兰度时候的太过溺爱与学习上面的过度严格,显得很和谐。遗憾总是来的很突然,国庆一周的假期欢欢在没有琴儿的照顾下生病了,而且是一病就不起了。像是失去兰度般,琴儿为死去的欢欢留了不少泪,那些夕阳下看书后山上散步的日子里,点点滴滴都有着小欢欢的影子,而欢欢也和兰度一样,一去再也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