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葫芦七子》的一些细节,了解谈论得差不多了。
双方要起
认真议合同了。
珍卿和傅律师,被请到据说是会议室的地方。
然后,书局方面一共来了六个人。
除了儿童画报的相关人员,柳先生、古先生、高编辑,还有惊华书局的经理霍先生,总编廖先生,以及书局方面请的律师张先生。
这个张律师跟傅律师认识,而且从对方的态度看,傅律师学历很好,在业界地位不低。
这个时候,柳先生派出去的涂助理,终于把西点和
茶买回来,傅律师和柳、古二位先生,竟在不约而同地,叫珍卿坐一旁吃着喝着,余事就看他们来办。
接下来的过程,就是傅律师和对方人员的表演时间了,完全不需要珍卿插嘴。
珍卿像个花瓶一样,默默地观摩完了全程。
而傅先生的言谈,一改在珍卿面前的庄重平和,完全变成不苟言笑的职场派
。
他这一会儿说话看人,都是一种劲煞煞的派
,给人很不好惹的即视感。
书局方面的那位霍经理,一直致力于把版税压低,有时候他们的张律师,话有不到之
,他就
出来大声补充反驳。
但珍卿的傅律师,一会儿讲作品作者的巨大潜力,一会儿又说书馆的办事效率低,一回回有理有据地,把霍经理的气焰杀下去。
听他们针锋相对地论了半于,珍卿颇感庆幸地想,请个律师真的太有必要了。
她不懂出版行业的事,这里面很多细节,都需要在合同里事前约定好,要不然以后容易扯
,她的利益也得不着保障。
经过一番
枪
战,合同最终谈下来以后,很多细节,都朝着有利作者的方向改进了。
这些连环画集在一起,
成单行本之前,最初会在儿童画报上连载。
在儿童画报上连载的话,同本书上还有别人的作品,珍卿作为作者得的版税会相对较少,只有3%。
倒是连环画单行本的版税率,惊华书局这一方,原本在合同拟定的条目中,愿意给到她百分之十一。
说起来很奇怪,这个百分之十一,比傅律师推测得还要高。
但傅律师经过一番拉锯站,最终给她争取到百分之十五,珍卿觉得傅律师好牛好牛。
而且还不是说,以后惊华书局印她这本连环画,都一直只付百分之十五的版税。
新修改的合同里约定了,百分之十五的版税,是限于前三集连载完了以后,他们书局印的前一万单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