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混的就是这么一口人气,只要肯来捧场的,那便是主子、恩客,却是不因为
份资财而分贵贱的。
在现今这个没有科技亦没有科技发展可能的世界里,说书人是少数可以给世人带来愉悦的职司之一,所以
一个出色说书人的收入其实颇为不菲,很多爱好此
的听众,为了心中的滂湃,甚至愿意付出许多让自己肉疼的代价。
只是,周老
明明已经颇有资财了,却从不外显半分,节衣缩食,甚至逢年过节时,只给小孙女好衣好食,自己却舍不得半分吃穿,没人知
他的钱都哪里去了,只是知
,在说书人中颇有名气的周老
过得极穷极苦。
“张无忌哪里知
韦小宝的志向,他两个女人都搞不定,却又哪里比得上韦爵爷七房美妾?”
牵着自己的小孙女在闹市上行走,周老
念读着现代版的“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就在这时,天上有一
剑光
过,却是一个刚刚完成筑基的修士,在手忙脚乱的练着御剑飞行,四周的凡人几乎都跪了下去,一方面是表达心中的敬畏,另一方面,却也是怕上面那个手忙脚乱的修士掉下来砸到自己。
对于修者来说摔个跟
,但一旦砸到凡人
上,那便是一场血案,而且还没地说理索赔去,死了算白死不说,若是碰到个不讲理的,还会因为衣衫被污而大为光火,那时再死多少人就没说了。
唯有周老
,在四周伏倒的人群中就那么站着,他的目光死死盯在天上那
摇摆的剑光之上,眼内,
出的却是炽烈若火的渴望。
修仙、修仙、修仙,这个六十几年前,缥缈不已的名词,却是现代唯一出人
地的机会,一入仙
,哪怕只是进去打两年杂,那出来时也能混上一
官吏职司,若是再有几分资质,学上一两手法术
诀,那就可以在这血魄外城内横冲直撞被人称之为仙师了,甚至杀个把人都不算犯法了。
当然,一入仙门,其内深似海,孤高路遥,进入其间后再走出来的,十个里有九个半都不会再回凡人的聚集
了,不是因为不屑,而是不愿看那种弱小与腐朽。
曾经,血魄外城有一个和当地痞首仇深似海的人,两人共同爱上一个女孩,而最后,那个女孩却落入了那个痞首的怀抱,其中恩怨纠缠无人知晓,但夺妻之恨,可谓是刻骨铭心。
谁知数年后,那个年轻人便因为机缘被测出了仙
资质,进而加入了一个仙
门派,据说他走时的眼神,让那个抱得美人归的痞首几乎吓破了胆,二十年后,这个幸运儿艺成归来,看到的昔日仇人,却是一个因为恐惧与岁月的折磨,而垂老不堪的垂垂老朽,就连昔日记忆中的美丽女孩,也已经变成了一个
手
脚,大腹便便的胖妇人了,唯有自己,二十年一瞬而过,时间却没有在自己
上留下任何痕迹。
而后,当夜那个年轻人居然在痞首家里静坐一夜,最后竟然与那个昔日仇人共同吃了顿饭,饮了杯酒,然后便拂衫狂笑而去。